关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海洋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海洋大道道路工程的立项申请表》、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海洋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浙江路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海洋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榕政综〔2015〕3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园区路网,改善交通环境,有利于构建产业园的骨架路网,便利出行,是园区建设规模拓展与开发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
本项目位于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用地面积165.61亩。
三、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位于湖滨路与海洋大道交叉口,终点至滨海大道,道路总长2272米,宽度为4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50千米/小时。设置中桥4座,涵洞15座。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电气照明、管线综合、绿化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同意道路建设方案所采用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所设计的道路平面、横、纵断面及路基设计工程方案。车行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桥梁工程
4座中桥全长分别为40米、80米、60米、48米,桥宽均为46米,上部结构均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桥,下部结构采用桩柱盖梁式桥墩、实体式桥台及钻孔灌注桩基础。
六、附属工程
原则同意道路交叉、给排水、照明、电气、绿化、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的设计方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2226.8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3062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588.63万元,基本预备费3008.23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八、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建设单位应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发生。
请根据此批复文件认真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在完成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后,再行报批。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4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