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虎溪东园(环城路—洪智路段)工程变更业主的函
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虎溪东园(环城路—洪智路段)项目立项业主变更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虎溪东园(环城路—洪智路段)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18〕43号),原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现你公司申请虎溪东园(环城路—洪智路段)工程变更项目业主。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一、同意项目业主由“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变更为“福清市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同时转移。
二、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18〕43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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