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3 12:51:34

关于龙山酒厂西侧18米规划路道路工程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你公司《关于龙山酒厂西侧18米规划路道路工程要求变更立项的函》(融城投〔2018〕68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龙山酒厂西侧18米规划路道路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18〕37号、融发改审批〔2018〕191号),现因业主变更及原预算不足,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函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业主由“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变更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同时转移。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由原4710.69万元变更为6990.3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960.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97.11万元,基本预备费332.8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三、项目原批复的其他内容不变。
请持此复函和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18〕37号、融发改审批〔2018〕191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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