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在福清开车不系安全带会被抓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90条: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100元,记2分。福清公安交警提示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发生危险时,如果系上安全带,受伤的可能性会降低70%-80%,死亡的可能性会降低40%-50%。希望广大车主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时刻牢记把安全带系上!
闽A01R86
闽A02S99
闽A27R70
闽A27Y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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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A7550学
闽AC00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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