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观大道(景观豪庭-清盛大道)道路工程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景观大道(景观豪庭-清盛大道)道路工程变更立项规模的函》(融城投〔2018〕67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你公司景观大道(景观豪庭-清盛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投资〔2010〕153号、融发改审批〔2017〕339号),现因业主变更及原预算不足,需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项目业主由“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与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同时转移。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由14116.65万元变更为22170.94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897.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217.37万元,基本预备费1055.7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三、原批复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据此批文及原批复文件(融发改投资〔2010〕153号、融发改审批〔2017〕339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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