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严控商品房用地单宗出让规模
记者昨天从市国土局获悉,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5月起,我市将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单宗出让规模,镇街不超过7公顷,中心城区不超过14公顷,成片棚户区改造因规划要求确需超出上述限额的,须严格按规定上报省政府审批。这是新“国十条”控制过度炒房政策出台后,我市启动实施的第一项土地政策。据市国土局土地供应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今后我市土地市场供应将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住房建设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本地区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编制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我市还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底价,住房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同时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价款的缴交期限,土地出让成交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要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对招拍挂竞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我市将禁止其在三年内参加新的土地使用权竞买,并将其不良记录上传国土资源部房地产开发利用诚信体系。
据悉,下一步我市将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同时还将积极探索有效控制地价房价的供地方式,探索坚持和完善招拍挂制度,有效落实中低价格、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的供应和有效控制房价地价的政策和措施。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何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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