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细则制止违法建设 7月25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管理问题,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我市出台了《关于制止违法建设实行责任追究量化评分管理的实施细则》,并于7月25日起实施。据悉,细则中所涉及违法建设类型包括:新地建设(含临时搭建)、旧改建设和加层建设。细则规定,今后对城镇规划内所有的违法改、搭、扩建的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旦被政府征用,一律不予补偿。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含房地产开发商私自非法改、搭、扩建的房屋及厂房配套设施,如未取得两权证的一律不予办理,已取得两权证的暂停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须整改到位并经验收合格的方予办理。各相关部门在受理手续审批时,应要求申办人出具经镇街确认的《福清市城镇居民申办审批手续申请表》后,方可受理(政府立项的工业项目除外)。另外,凡属于违法、非法改、搭、扩建的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供气、工商、卫生、消防、税务、质检、电信、广电等相关手续审批部门不得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建设的黑房地产项目,将由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介入,严厉查处。
此次清违实行量化评分,违法建设以宗(一宗小于等于150平方米)为计算单位进行扣、加分。量化评分与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和镇街干部的问责制度相关联,根据量化评分后的分数对相关人员进行不同档次的问责。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林金玉 实习生 李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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