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我市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应低于今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和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并适时提高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为全面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今年初,国务院就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价格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对此,我市相关部门经过多次调研,科学确定了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市统计部门将会同房管部门负责住房价格监测和统计,并发布新建住房价格信息。
据悉,2011年度我市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10%。也就是说,2011年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应该低于这两个指标。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陈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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