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欠公共电费由谁来“买单”律师来支招
事例:7月27日,城区供电中心工作人员到景观豪庭小区执行停电任务时,受到该小区业主的阻扰,该中心的相关人员还由此受伤。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该小区欠了电费不还,还不让停电。对此,城区供电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此既委屈又不解。原来,截至2011年12月份,该小区欠城区供电中心公共电费10013.01元(不含违约金),福清供电公司催费人员多次到小区告知物业处催缴电费,但电费仍未缴清。7月 18日,城区供电服务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小区物业处催缴电费,并在小区的墙壁上张贴《欠费缴费停电通知》,限于2012年7月25日前缴清所欠电费,否则,将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与《供电营业规则》等国家相关规定程序停止供电。但到了规定期限,该小区仍然未缴清所欠电费,故供电公司就对该小区实施停电处理,因此,就出现了上述情况。
对于供电公司对小区实施停电处理,该小区的业主也觉得很受伤,因为他们都提前预交了半年的物业费,公摊水电费是一起交的。供电公司不分青红皂白停他们的电,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供电公司要找的应该是物业管理处,电费不交是物业公司的责任。而景观豪庭新物业管理处认为,他们是今年7月5日刚进驻小区,对于前期物业所欠电费与他们无关。而供电公司打电话给该小区的前期物业,他们对此事的态度也很淡漠,“我们已经不在那边管理了。”一句话,将所有责任都推掉。那么景观豪庭小区所欠的公共电费该由谁来买单呢?
律师点评: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翁凡律师认为:景观豪庭小区公共电费欠费问题,供电公司应该一分为二来处理。首先,应根据前期物业同该小区业委会或开发商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定。若合同约定,小区业主将公摊电费交给前期物业管理处,那么,前期物业管理处必须将住户所交的电费统一上缴给供电公司的。而事实上,该小区的业主已经将应缴的公共电费全部或大部分交给了前期物业,而前期物业因种种原因未将电费上缴给供电公司,这个责任应当由前期物业承担。如果是这样的话,供电公司对该小区实施停止供电的处理,确实对该小区业主不公平,而且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为此,供电公司应该分清责任,妥善处理,毕竟关系到500多户,2000多人的生活用电问题。
来源:福清侨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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