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君 发表于 2018-10-16 11:47:01

福清东壁岛地块和旅游资源经营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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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福清市2012年度公开挂牌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东壁岛旅游资源经营权公告
  融土挂告字02号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东壁岛旅游资源经营权属于合并出让,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同时获得东壁岛旅游资源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标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旅游经营权情况:
  位于福清市东壁岛滨海旅游度假区,面积178.16公顷(合2672.4亩),其中陆地面积约为53.41公顷(合804.15亩),海域面积约为124.75公顷(合1871.25亩)。具体范围以《福清市东壁岛滨海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范围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资格条件:
  参与竞买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经营国家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经历的公司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由福清市旅游局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
  三、其他要求:
  1、建设保证金:竞买人在申请竞买时须一次性向市政府监管专用账户缴付人民币5000万元建设保证金,汇入龙田镇政府财税专户(户名: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账号:8115 0077 1208 0950 01,开户行:中国银行福清龙田支行),并按照第一宗(A地块)酒店项目建设进度逐步返还。具体返还方案如下:
  ①五星级酒店动工时返还给竞得者1000万元;
  ②五星级酒店项目完成正负零施工时返还给竞得者2500万元;
  ③五星级酒店主体封顶时返还给竞得者1000万元;
  ④五星级酒店竣工验收后返还给竞得者200万元,剩余300万元待五星级酒店正式授牌后全部返还给竞得者(以上返还不计利息)。
  2、处置费:由于该旅游经营权前期已局部开发建设,竞得人在获得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同时,须承担1.1亿元人民币的处置费。
  3、竞得人应严格按照《福清市东壁岛滨海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的要求进行景区内所有的开发建设。
  4、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与龙田镇政府签订旅游经营权出让合同。
  5、该宗用地及建成后的房产只能作为整体产权,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分割出售。
  四、挂牌交易时间: 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8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8日(星期五)下午4:00整;
  五、挂牌起价及加价幅度:本宗地挂牌起价(含旅游经营权价款)为人民币430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50万元
  六、竞买人索取挂牌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竞买人可在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6月6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
  参加挂牌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6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以及市旅游局相关证明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6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6月6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点: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
  九、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1、土地价款: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
  2、旅游经营权价款:按市旅游局提供合同中的交款约定支付。
  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土地成交价款,剩余价款按《福清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十、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挂牌文件,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俞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二、保证金缴纳银行:
  (一)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帐号:350100290101262990000000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支行
  (二)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帐号:281201012620190016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清支行
  龙田镇人民政府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5月7日
来源:看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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