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通过专家组评审
看福清12月27日讯 12月23日,《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通过专家组评审。省、福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市领导陈春光、林贤、王德玉、游美兴、刘迟、叶小斌参加审查会。审查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据了解,福清现行总体规划是2004年报经省政府审批的。近年来,随着海西战略实施和福清内外部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修编版)已经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2010年8月,我市开始着手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规划期限为2010年—2030年。
12月22日—23日,专家组深入我市城区,察看了福清火车站片区、里美洋片区、观音埔片区、城区主要道路及市规划展览馆等,实地了解我市城市规划建设情况,听取规划编制单位关于编制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的汇报,并对《福清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进行认真审查。专家组认为,规划的指导思想正确,思路清晰,内容较为全面,成果比较完整,对融入福州大都市区发展、对接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市域城乡统筹等有所研究,基本符合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内容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规划纲要。就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规划,专家组建议,规划期限调整为2011—2030年。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对福清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价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为做好新一轮规划奠定基础;要注重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对融入福州大都市区发展、对接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专题研究;要进一步研究城市发展定位和规模,对注重城市风貌特色及建筑景观的提升,建立全市快速路网体系,深化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测算,做好抗震防灾、防洪排涝综合防灾规划等方面的规划内容进一步加以完善。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陈希龙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