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境内旧房改建后如何取得土地和房产证
本人于2006年申请自家旧房改建约120平方,当时委托村委会开出旧房改建申请,报镜洋镇土地局批准建设,经土地局派员实地查看后同意我开始改建旧房,但建成6年至今未收到土地和房产证,请问本人要取得应有的证件应当要补办哪些手续?是否需要交纳多少比例的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现在若能补办证件是否要罚款?福清市建设局答复:
您好,根据您诉求的有关情况,现反馈如下:关于旧房改建问题应具体咨询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及村建服务中心。
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应提交如下主要材料:
1、土地使用证;(职能部门:国土资源局)
2、建设规划许可证;(职能部门:规划局)
3、规划验收意见书;(规划局)
4、旧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5、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还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示(一个月期限)。
房屋所有权登记应缴纳登记费80元,关于补办建房审批手续费缴纳罚款的问题,应具体咨询规划局。
请产权人向街道(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进行更详细了解,若未具备以上材料,请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来源:看福清 作者:福清夜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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