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市镇两级已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070万
本报讯 近日,高山镇农村低保户杨敬钦领到了今年第四季度低保金1300多元。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像杨敬钦一样纳入农村、城市低保的家庭(包括农村五保户)共有7291户14259人,全年市镇两级已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3070万元。今年,市委、市政府把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标准。从1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30元(单人户)、300元(多人户)分别提高到380元(单人户)、360元(多人户),均实行差额补助。从2月1日起,农村五保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月由350元提高到65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月由300元提高到500元,并实行全额发放。目前,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均高于周边各县(市)。
我市还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使城乡低保工作有章可循,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都根据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审核,做到农村、城市低保对象有出有进、保障金额有增有减。同时,低保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城乡低保户手中。
据了解,至第四季度,我市纳入农村、城市低保的家庭(包括农村五保户)共有7291户14259人,其中,农村低保家庭5506户11847人,农村五保户1021户1021人,城市低保家庭764户1391人。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陈希龙原标题:我市今年发放城乡低保金逾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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