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丸女士 发表于 2018-9-23 12:47:03

龙江初级中学综合楼工程设计方案有所调整

福清市龙江初级中学综合楼、体育馆项目位于龙江街道下梧村,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原审批总平基础上进行如下变更:
1.教学综合大楼原建筑高度错误标注为23.7米,根据已审批的建筑方案更正为29.2米;
2.在教学综合楼北侧及西侧增设消防登高场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调整事宜在福州晚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调整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就该调整事宜予以规划许可。
我局编研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6078902,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大楼四楼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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