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江南岸慢道二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龙江南岸慢道(龙江两岸慢道二期)景观工程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53号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冠闽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位于龙江南岸南江滨道北侧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龙江南岸慢道东起玉融桥,西至24米宽规划路衔接处,总长1900米,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657.98万元,工程预算经福清市财政局核定为3231632元,K=12%,经计算发包价为285454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清市龙江南岸慢道(龙江两岸慢道二期)景观工程施工,建设内容包括彩色沥青自行车道、步行道、园林小品、绿化景观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个日历天;养护期及保修期为: 1 年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编制: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审核:福建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清市财政局
2.6.2.设计单位: 厦门市城邦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 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园林专业按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 建城157号 )的规定,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备注: 根据闽建筑41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 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 月 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州冠闽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请提前3天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书或 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复印件 到场核 验 登记 ,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址: 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邮编: 350300
联系电话: 0591- 85283162 传真: 0591-85239331
联系人: 王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冠闽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大凤山空军干休所466号
邮政编码: 350001 联系电话: 0591-83819956
传真: 0591-88520288 联系人: 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清市财政局 ;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福州福清支行 ;
帐 号: 1513014210000023 。
注明用途为 :“园林处 福清市龙江南岸慢道景观工程 投标保证金 ”,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内。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未知原标题:福清市龙江南岸慢道景观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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