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本报讯昨天,省政府《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视频会议召开。我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福清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并在全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以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的投融资渠道。据了解,省政府明确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PPP试点。试点项目要求为收益比较稳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明确,投资金额一般在1亿元以上,一轮合作期限一般为10—30年。对于已建成的项目,也可以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改善公共服务质量。
会议要求,各地要建立项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PPP试点相关政策法规,公开市场准入和投资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试点项目确立必须有严格的流程,认真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严格招标,加强风险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实行多部门共同监管。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原标题:《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的指导意见》视频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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