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10-16 09:31:12

爆料!福清又一全新楼盘星汇龙城即将公开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福建华榕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星汇龙城(一期),地点位于石竹街道龙塘村。
  2.用地情况:总征(用)地面积约为14183平方米。
  3.用地性质:(1)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B11)、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R21,公寓式);(2)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20%(含20%)。
  4.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为2.5~3.2(含2.5和3.2),建筑密度为30%~35%(含30%和35%)。
  5.建筑规划要求:(1)沿南侧36米宽规划路一侧,建筑红线应后退规划路边线距离12米以上;沿西侧18米宽规划路一侧,建筑红线应后退规划路边线距离10米以上;北侧建筑红线后退北侧用地红线距离不少于8米;东侧建筑红线后退东侧用地红线距离:A)非住宅建筑:低层为5米,多层为8米;B)住宅建筑:低层为6米,多层、中高层为9米,10-18层为12米,19层及以上为15米。具体建筑退让建设用地红线、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结合省技术规定再予以审定。(2)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敷设等方面的要求,具体按省技术规定。(3)建筑层高,按省技术规定。(4)住宅建筑最大连续面宽的投影,多层、中高层不应大于80米,高层不应大于60米。(5)具体建筑退距、间距等要求,将根据设计的总平面布局,再予以审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沿规划路。
  7.绿化:(1)绿地率为25%~30%(含25%和30%)。(2)临路一侧应种植乔木绿化带,宽度不小于5米。
  8.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9.市政配套要求: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3)垃圾集散间,设1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4)公共厕所,设1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沿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应移交当地政府环卫主管部门;5)以上未注明产权归属的,均按榕政综【2011】20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意见》的规定确定其归属权,本地块内其它配套设施配置等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0.其他要求:(1)本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按规定配备人防设施。(2)停车泊位的配置按省技术规定执行;(3)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
  11.办理依据:(1)福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融地挂牌04号)。(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18120140521GO16)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3)建设单位提供的(福州市勘测院福清分院2014年7月17日出图的)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等。
  12.附注:(1)以上所称省技术规定全称为"《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2年7月版)"。(2)本用地原为政府储备地2013-104号。(3)土地出让合同第19条规定,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建、翻建、重建,或者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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