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娃 发表于 2018-10-16 09:16:56

2014全市保障住房和校安工程检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深化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工作部署,切实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和建设队伍素质,我局于9月24日至9月29日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校安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5项和校安工程13项,本次共抽查保障性住房3项和校安工程项目6项,发出质量安全责令改正通知单16份(质量8份、安全8份),质量安全责令全面停工通知单1份,对10位项目负责人、总监进行记分,共记110分。对四个项目的钢筋原材进行现场抽验,结论均符合规范要求。
  二、存在问题
  (一)校安工程。从本次抽查的6个校安工程项目来看,在建校安工程质量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相比去年和前年的校安工程,各参建单位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低,多数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状况较差,部分项目结构实体质量存在隐患。部分项目存在模板支撑系统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梁支撑使用扣件受力支撑、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规范、现场临时用电搭设使用混乱等安全隐患,部分项目现浇混凝土外观存在蜂窝、夹渣的质量缺陷,混凝土构件尺寸、板厚存在超过规范允许值的偏差。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从本次抽查的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来看,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参差不齐,福建省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福清千面山片区改造安置区工程在施工安全文明和结构实体质量方面做得较好。但也有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模板支撑架与外架相连混搭,场地材料堆放零乱,安全通道不畅,楼板厚度与防水层厚度与设计图纸不符等问题。
  三、处理意见
  (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发出责令整改或停工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对部分项目责任负责人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记分。
  (二)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以下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项目负责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为进一步推行建设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我市校安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建议:
  1、强化合同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负起行政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参建各方责任人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落实奖惩措施和项目主体责任。
  2、争创优质工程。校安工程和保障性工程属于民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群众的切身利益,应充分体现一流的规划设计、一流的建设水平、高标准的质量安全管理理念。所有校安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都要积极开展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和各级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活动。
  3、加强现场管控。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履行各自的责任,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图审的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力度,切实做好隐蔽前的验收工作,并形成记录;设计勘察单位应对各自的设计勘察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加快推行“信息化工地”建设,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校安工程等重点工程开展工程监督远程监控,利用施工现场安装探头的方式,实时监控工地现场质量安全情况,将质量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标题:关于2014年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校安工程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2014全市保障住房和校安工程检查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