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料!华城地产将在火车站片区建时代广场
1.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为华城(福清)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为时代广场,地点位于龙江街道。2.用地情况:总征地(实用地面积)为34776 m2(约52.164亩),分为A、B、C三个地块,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7767m2(约合11.65亩),B地块用地面积12045 m2(约合18.07亩),C地块用地面积14964m2(约合22.47亩)。
项目分A、B、C三个地块
3.用地性质及用地使用强度: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容积率为2.8-3.02(含2.8和3.02),商业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0533m2,计容商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19806m2;总建筑密度为20%-25.42%(含20%和25.42%),总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绿地率可三地块统筹,但分地块绿地率不应低于各地块的下限)。B、C地块的指标(含容积率、商业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可调剂使用,A地块与B、C地块的指标不可调剂使用(绿地率、停车指标除外);A、B地块的地下室可合并建设,B、C地块间的市政道路地下空间开发,可在不影响市政道路及其管网建设的情况下允许其作为项目的地下通道使用(当市政建设需要时,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部分地块使用权),地下车位指标可统筹。 其中,(1)、A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容积率为3.0-3.4(含3.0和3.4),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5%(含25%),建筑密度为25%-30%(含25%和30%),商业业态应为集中式商业(可分割出售),不得设置沿街小开间店面,建筑形式应为公建形式,绿地率为22%-25%(含22%和25%);(2)、B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容积率为2.6-2.8(含2.6和2.8),其中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5%(含5%);建筑密度为20%-23%(含20%和23%),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3)C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设施用地(B1),容积率为2.8-3.0(含2.8和3.0),其中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5%(含5%);建筑密度为22%-25%(含22%和25%),绿地率为30%-35%(含30%和35%)。
5.建筑规划要求:(1)、A地块:北侧建筑红线后退55米宽的大真线规划路边线28米以上(其中15米为绿化带),东侧建筑红线后退50米宽的东南大道规划路边线15米以上(其中绿化带5米),西侧临规划绿化带的建筑红线后退规划绿化带边线距离为6米以上;2)B、C地块:东侧建筑红线后退50米宽的东南大道规划路边线15米以上(其中绿化带5米),临规划绿化带的建筑红线后退规划绿化带边线距离为6米以上,建筑红线后退24宽规划道路高层12米以上,多中高层9米以上。3)、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长度不大于70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的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长度不大于80米;3)建筑间距应满足规划、消防、防火安全间距、环保以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4)低层建筑总层数应控制在2层以内,不得设置多层建筑;5)、建筑造型、色彩、景观等方面应与城市设计相协调;6)地下室后退用地红线:沿大真线10米以上,东南大道7米以上,其余各侧5米以上;7)、且应满足建筑间距、消防、安全、环保及工程管线等要求,本项目建筑具体后退用地边界红线、规划道路路边线距离和建筑间距,将根据规划总平设计的建筑高度、层数、朝向,结合该区域城市建筑景观要求,再予以确定。
6.交通出入口方位:大真线(机动车出入口仅能设置一处)、东南大道、清和路。
7.市政设施规划要求:雨、污水排放应采用分流制,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8.市政配套要求: 1)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设置;2)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每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3)垃圾集散间,设2处,建筑面积15平方米;4)公共厕所,设1处(可设置于A地块),建筑面积60平方米,沿规划路设置并对外开放;5)配套设施原则安排在一二层,权属问题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榕政综209号)及福清有关规定执行。
9本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今后建设应以经批准的该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为准。 10.其它要求:(1)本项目用地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日照分析,人防按有关规定执行;(2)停车标准、层高规定、计算容积率规则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执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