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获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城市提名
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委文明办昨日将我省拟推荐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据公示,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城市为:福州市、厦门市。参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城市为:三明市、漳州市、泉州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提名城市为: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为:福清市、晋江市、石狮市、长泰县、惠安县、沙县、泰宁县、武平县。
此外,共有29个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同时继续保留42个村镇为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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