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10-16 08:32:44

福清乌江水库未验收就蓄水,下游有近6万人



 
目前大坝蓄水位约30米高。
闽都网6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文/摄) 近日,林先生向福州晚报反映称,他是位于福清镜洋镇的福清乌江水库大坝施工方的负责人,他实名举报该大坝底部和坝体存在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大坝未通过竣工验收就蓄水供水经营,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该大坝的业主方负责人对此回应称,大坝不存在质量问题,他们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福清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大坝未通过验收不能蓄水供水,该大坝涉及镜洋镇部分居民、单位的供水问题,他们已上报福清市政府协调处理。
施工方:
承建大坝存在质量问题
下游南通镇有近6万人口
林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福州三江水利水电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负责人,2008年,公司承建了福清乌江水库大坝工程,该工程的业主单位是福清乌江供水有限公司。2011年工程基本竣工,但至今还未通过相关水利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去年年初,我们承建方发现大坝有一些裂缝,于是找到业主单位要求整改,但对方只是简单处理后就开始蓄水供水经营。”
记者前天也来到福清乌江水库大坝,看到现在蓄水位约30米高。林先生表示,该大坝坝高是48米,最高蓄水位是36米。
林先生还告诉记者,福清乌江水库大坝下游是闽侯南通镇,有近6万人口。“这么高的蓄水位,万一大坝出现溃坝,后果不堪设想,我们承建方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林先生说,从去年9月起,他们便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大坝未通过竣工验收存在安全隐患。
林先生也向记者提供了相关部门要求大坝整改的函,一份名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尽快处理福清乌江水库大坝安全隐患的函》中要求对福清乌江水库大坝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还建议福清市水利局对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另一份名为《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乌江水库大坝安全隐患问题有关情况的复函》中责令水库业主立即按照要求排空水库。若未排空水库,相关部门将采取停止供电、行政处罚大坝业主等措施。
林先生表示,本来10多天就可以排空水库,现在都反映快半年了,蓄水位还是这么高。
业主单位:
大坝质量没问题
正办理验收手续
福清乌江水库大坝的负责人郑先生回应,这个大坝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镜洋镇一些供水用户已和以前的大坝业主签了供水合同,他接手后也只能履行合同。
郑先生还表示,水库大坝的质量没有问题,大坝相关竣工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他还称,之前他们已把水库的水位降低,只是高于死水位几米,以确保正常供水。对于最近水位过高,他回应称是由于最近连续下雨造成的,水库方面已开始放水。
福清水利局:
水库方擅自蓄水
正在协调处理
福清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清乌江水库大坝确实还未通过水利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按规定大坝未通过验收肯定不能蓄水供水经营。“我们工作人员也多次到水库要求其放水,将水位降至死水位。但工作人员离开后,水库方面又开始蓄水。”该负责人称,6月3日,福清水利局工作人员又来到该水库,巡查发现水位约30米高,他们再次督促水库方面放水。
上述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今年1月份由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福清市乌江供水工程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报告》,报告称大坝存在渗流安全隐患等8个方面的问题。该鉴定报告的结论是:“水库基本具备蓄水条件,可以蓄水,但是必须抓紧处理存在问题,并督促各参建单位(设计、施工、监理)提交工程安全蓄水自检报告,做好蓄水验收准备工作。”
“该水库建设当初是准备为镜洋镇工业区供水,目前向镜洋镇镇区部分居民、琯口农校等供水,一旦强制停止供水,这些居民和单位的供水将是一个问题。”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福清市水利局已向福清市政府打了报告,并再次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若鉴定结果显示该水库存在危险,将采取强制停电等措施。
来源:闽南日报 作者:闽南日报原标题:福清乌江水库未验收就蓄水 施工方:仍有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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