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将启动太城溪石竹太城项目区河道治理
福清市闽江调水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福清市太城溪石竹太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融闽调建司【2015】47号)、三明市明兴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福清市太城溪石竹太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你公司拟实施太城溪石竹太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2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石竹街道、太城农场。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征地面积208.87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起点位于福清宏路收费站高速公路桥上游168米处(河道中心桩号K0+654),终点至音西街道菜安村交通桥下游200米处(桩号K2+869)。河道治理总长2215米,其中河道清淤疏浚长度2215米;河道两岸堤防建设总长4567米(其中新建左岸堤防1666米,新建右岸堤防2901米);已建堤岸加固总长355米(其中加固左岸堤防170米,加固右岸堤防185米);加固处理拦河坝2座。工程内容主要为清淤、清障、新建堤防、原有堤防修复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整治河道宽度30米-124米,设计堤顶高程为35.05米-46.11米,堤型断面型式为直立挡土墙和复合式亲水平台结合斜坡式生态护岸。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996.5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中央补助及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本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5月26日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标题:关于福清市太城溪石竹太城项目区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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