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文化创意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你中心《关于海口文化创意园项目申请立项的报告》(融地发【2015】7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位于海口镇岑兜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征地面积83.94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7980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中心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工程招标事项:在本项目工程完成图纸设计和工程概算后再报我局核准。否则,相关部门不得办理工程施工手续。
请据此批文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5月12日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标题:关于海口文化创意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