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季度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贯彻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文件精神,我局安全站于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4月3日对全市在建工程展开安全专项整治暨安全动态评价工作。现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检查工地57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35份(其中,整改通知单37份、局部停工通知单1份),发出动态考核抽查抽测54份。其中对建筑施工企业共计60分,对监理企业共计25.4分,对项目经理共计375分,对项目总监共计219.3分。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上看,我市大部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省厅新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学习不够,未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与省厅所规定的标准存在一定距离。具体情况如下:
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上存在的问题。部分模板支撑安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单位未能有效进行检查,导致模板支撑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如福建宇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模板支撑搭设随意,梁板支撑混搭,扣件受力,违规使用短木撑,螺纹旋出端普遍超长。福清市音埔小学教学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立柱自由端普遍超长,违规使用短木撑。
2、脚手架工程上存在的问题。部分连墙件、横杆未安规定设置,脚手架基础未硬化等。如北京师范大学福清市附属学校:连墙件设置不足,大横杆漏设,部分立杆悬空,违规使用落地式转料平台,悬挑式转料平台U型箍多处漏设,木楔未塞满。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厂房配套:脚手架基础局部未硬化,未张挂密目网。
3、施工临电上存在的问题。部分工地未严格遵循三级配电制,电箱电线连接混乱甚至错误等。如北京师范大学福清市附属学校:施工临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电线随意拖地,保护零线未连续设置,现场无末级箱。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厂房配套:施工临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机具未配备专用末级开关箱。
4、基坑工程上存在的问题。部分基坑未做支护。如福清市弘辉水厂冷冻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局部基坑高度超过3m,属于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未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已开始施工,现场未做任何支护。
5、文明施工上存在的问题。部分建设工地对文明施工不重视,道路未硬化,材料随意堆放,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如北京师范大学福清市附属学校:现场路面全部未硬化,施工现场未设置排水措施,积水严重,道路泥泞。施工现场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现场未按规定设置灭火器,现场材料随意堆放。御园项目:现场路面全部未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洗车台。
三、处理情况
对检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弘辉水厂项目发出责令改正(局部停工)通知单,对其它 37个项目发出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对违反《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动态监管系统上进行计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以下责任单位及个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局将进一步推行深化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继续深化模板、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保障福清市市区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严格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福建省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做好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及企业和注册人员黑名单工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15日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标题:关于我市2015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暨安全动态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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