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君 发表于 2018-10-16 08:06:47

外环路(中央—清荣大道至清昌大道)投5.3亿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外环路(中央大道—清荣大道至清昌大道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函》(融城投【2014】238号)、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外环路(中央大道—清荣大道至清昌大道段)道路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福州市工程咨询中心《外环路(中央大道—清荣大道至清昌大道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外环路(中央大道—清荣大道至清昌大道段)道路工程进一步完善了东部新城道路主干路网,为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奠定了基础,它的建成将加快东部新城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展福清市的城区发展空间,有效盘活道路沿线的土地资源,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
  位于海口镇东岐村;龙江街道松潭村;龙山街道南宅、坊里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用地面积151.9亩。
  三、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道路工程起点位于清荣大道,终点与清昌大道相交,道路总长1987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行车道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沿线设置龙江大桥一座,箱涵三座,分离式立交一座。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照明、绿化、交通工程等。
  同意道路、桥梁建设方案所采用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所设计的道路平面、横、纵断面及路基设计工程方案。行车道路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桥梁工程
  原则同意龙江大桥主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独塔斜拉方案、引桥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砼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肋板台、桩基础,桥梁全长572米,宽40米。
  六、附属工程
  原则同意道路交叉、照明、管线综合工程、绿化、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的设计方案。
  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对工程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2998.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845.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929.62万元;基本预备费3742.0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481.0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八、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九、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十、原则同意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建设单位应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和要求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件的发生。
  十一、本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请根据此批复文件认真开展下阶段设计工作。在完成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后,再行报批。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3月12日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标题:关于外环路(中央大道—清荣大道至清昌大道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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