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昌大道将进行绿化景观提升改造长4900米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你单位《关于申请清昌大道(景观大道-宏路环岛)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建设的立项报告》(融园【2015】7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景观,你单位拟建设清昌大道(景观大道-宏路环岛)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福清市委员会融委【2015】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清昌大道(景观大道-宏路环岛)段。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清昌大道(景观大道-宏路环岛)段两侧机非分隔带进行绿化提升改造,部分换植三角梅和毛杜鹃,改造路段总长度为4900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10.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招标事项:按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的规定执行。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7月30日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标题:关于清昌大道(景观大道—宏路环岛)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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