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4个单位获2012-2014福州市文明单位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委文明办获悉,在日前召开的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先进表彰大会上,我市共有39个单位和15所学校荣获2012-2014年度福州市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学校。据了解,2012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文明城市持续文明”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持续中提升,在创新中拓展,服务发展更加有力,保障民生更加有效,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并顺利通过2012-2014年度省级文明城市考评验收,成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此次福州市共表彰文明单位、学校、社区773个,包括510个文明单位、206个文明学校和57个文明社区。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国安局、气象局等39个单位,机关幼儿园、元洪附小、渔溪中心小学、福清二中、龙西中学等15所中小学校荣获2012-2014年度福州市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学校。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杨国才原标题:我市54个单位获福州市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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