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娃 发表于 2018-10-16 07:41:43

物业企业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要求及《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整治任务书》的通知精神,为持续推进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工作,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构建文明和谐社区,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现就做好下一阶段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化创建工作
  物业服务行业与民生息息相关、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窗口”行业之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做好下一阶段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做到认识再深化、工作再持续,在巩固既有成果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行业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认真对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规范日常管理服务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对照文明城市测评的标准和要求,重在制度建设和日常化管理,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对于已整改到位的小区,要加强巩固提升,保持常态化,防止出现回潮反弹。具体做好以下方面:
  (一)物业服务员工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服务主动、热情。项目经理、管理员和水电等技术人员需持证上岗。工作人员在接待业主投诉、咨询、服务收费等工作中,要做到言语和行为文明礼貌。
  (二)主动公开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事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企业营业执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及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等级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投诉监督电话等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显着位置张贴公示,以便业主了解,接受监督。公共水电费等由业主分摊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应每月公布一次分摊详细情况,内容包括分摊项目、分摊方式、计算方法、每户实际分摊金额等。
  (三)认真受理业主投诉、报修工作,及时按约定时限处理。物业服务企业要设置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对于业主的报修要及时进行登记、反馈处理意见,水电小修问题要做到维修不过夜。
  (四)安防、保洁、绿化服务到位。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断改善和提升服务,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加强和规范安防员门岗值勤、小区巡查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小区内配备的周界报警、摄像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安防设施设备能正常有效投入使用。要做到小区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沟渠畅通,无明显淤积。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随意堆放垃圾、无明显卫生死角和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乱晾晒等不文明现象。小区无乱停车和其它占用公共道路的现象,楼道无乱堆放杂物。绿化养护到位,定期进行修枝剪叶,有效控制杂草孳生,定期预防病虫害,小区花草树木总体长势良好,无黄土裸露现象。
  (五)建立健全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业主投诉问题的处理,在小区内显着位置公布投诉电话,做到受理投诉有记录、处理有结果、有回访。投诉受理记录要按时限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三、强化责任问责、建立惩戒制度
  我局将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工作,将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与企业资质审验换证及承接新服务项目相结合。物业服务企业所管物业服务项目在文明创建工作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我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黄牌警告,在黄牌警告之日起至黄牌摘牌期间,将限制在我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暂停办理该企业资质等级核定升级。黄牌警告后仍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红牌警告,并从红牌警告之日起一年内,限制该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我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项目评优工作,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物业服务项目在创建文明城市中被市创建办红、黄牌警告的,在红、黄牌摘牌前将限制该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我市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和项目评优工作,并向福州市房管局和省住建厅上报有关检查情况,建议对物业服务企业予以相应的惩处。
  特此通知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22日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标题: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持续深化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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