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能否上调?
恳求市委市政府将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增加至3000元。根据《福清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一是从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四是根据中央和省确定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对居民保的参保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城乡居民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共20个档次,参保居民自主选择档次,多缴多得。今后缴费档次将根据我省调整情况,结合我市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因素适时调整。目前我局还未收到上级提高缴费档次的通知。(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7-10-24 10:5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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