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丸女士 发表于 2018-10-16 07:16:58

做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的通知

  三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15〕39号)和《福清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现就我市老楼危楼排查整治情况统计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制定专人负责具体统计工作,认真填报相关统计上报数据。在上报数据前要按照要求认真校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二、认真统计,及时报送。按照省住建厅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初步完成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并将7月的月报表(附件1)于8月25日前报送我局,8月、9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月报表(附件1)和每月度老楼危楼安全整治工作月报表(附件2)在每月30日前报我局。联系人:吴达航、庄垍,联系电话:85161135,传真:85223720,邮箱:50628669@qq.com.
  三、责任明晰,按章办事。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8月-10月派出巡查组对全国各地开展老楼危楼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督查,省住建厅将定期对全省排查整治情况进行通报,福州市本级也将于10月份组织力量对全市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各级巡查检查工作存在的逾期不报,排查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或者不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导致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9日
  相关连接(含表格附件): 关于做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http://house.fqlook.cn/fqfx/2015-09-25/158199.html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标题:关于做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做好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