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福清分校投资1亿建学术交流中心项目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贵单位报送的《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一期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变更报告(报批稿)》收悉(以下简称“报告书”)。福清市水利局于2015年8月19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技术审查,同意通过审查。现根据评审意见和修编后的“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拟建的一期学术交流中心项目位于福清市龙江街道,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的校内南侧。本项目拟建2栋实训楼、一个游泳馆、一个地下室、道路与绿化工程,建筑面积40931m?,建筑密度24%,容积率2.27.项目总征占用地面积1.07hm?,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耕地、园地、草地和其它用地。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6.10万m?(含剥离表土0.14万m3),填方3.50万m3(含绿化覆土0.14万m3),弃方2.60万m3拟运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二期理工楼群工程回填。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0万元。工程设计总工期18个月,计划2015年9月初开工, 2017年2月底完工。
项目工程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9.5℃,多年平均降水量1250.5mm.项目区土壤以红壤为主,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属微度水土流失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a),项目所在区域福清市龙江街道不属于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项目及项目区概况清楚;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较合理;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基本可信;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比较明确,水土保持监测安排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基本可行,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和结论基本满足要求。报告书编制内容基本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深度基本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可作为该工程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防治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33hm?,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1.07hm?,直接影响区面积0.26hm?.
四、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81.32万元,工程静态总投资81.32万元,校区建设属公益性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予以免征。
工程静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投资30.64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6.6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8.59万元,独立费用20.81万元(含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费),基本预备费4.60万元。
五、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实施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体工程防治区:除主体工程已有的防治措施外,还应建设截、排水系统;施工中重点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和临时措施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整治,选择适生树(草)种绿化。
(二)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临时堆土场防治区、表土堆置场防治区:做好临时拦挡、排水等措施,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用地类型或进行场地绿化。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禁止随意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范围,施工过程中要坚持“先拦后弃”原则,禁止随意倾倒,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并进行植被恢复。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依法落实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要将批复的“报告书”中建议的内容写入标书,并做好下阶段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明确管理、施工责任。
(三)定期向我局及所属水土保持监督站报告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四)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水土保持监督站提交监测报告。
(五)将该项目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方案报福清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备案。
(六)本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做出重大变更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批。
七、建设单位应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完工后,及时向我局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福清市水利局
2015年9月2日
来源:福清市水利局 作者:福清市水利局原标题:关于《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一期学术交流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变更报告(报批稿)》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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