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10-16 07:15:18

全市在建工程检查,发现多项目楼板裂缝渗水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计划”和2015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好《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17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修订版)》(闽建30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2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14版)》(闽建筑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第一次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暨第二季度动态监管评价工作的通知》(融建211号)文件要求,5月12日至6月10日,我局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其责任人执行国家工程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现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查房建项目42个,对42个项目进行评价,发出质量安全责令改正(整改)通知单69份(质量32份、安全37份)。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记分,发出记分告知单280份,共记1449.8分,其中项目经理600分、总监理工程师375.1分、施工单位287.5分、监理单位187.2分。对32个项目原材料进行抽查,其中钢筋原材20组、水泥4组、建筑用砂4组、机械连接3组、钢筋焊接连接6组。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各方责任主体到岗履职情况本次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检查的41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有部分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未到岗。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砼分项工程质量控制不严。根据文件要求,对31个项目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抽测,发现个别项目现龄期砼回弹强度抽测达不到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2、现浇砼结构尺寸允许偏差项目实测实量偏差较大。对多个项目板厚进行实测实量,发现有部分板厚不符合要求,且多为正偏差。其中个别项目负偏差超过规范允许偏差。
  3、砼外观还存在质量缺陷。由于模板刚度不足造成的砼爆模、构件变形和下垂以及因模板腐烂脱皮、缺棱掉角、拼缝不严等造成的砼构件根部、施工缝、拼接缝等部位蜂窝、孔洞等质量缺陷,未经验收或无技术处理方案擅自修补的现象普遍存在,个别项目存在严重露筋现象。
  4、砌体工程施工不到位。砌体工程主要存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底皮未进行防潮处理,墙长超过5米未按要求设计及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构造柱顶部钢筋缺失未植筋、门窗洞口超过2.4m无加强处理措施。
  5、楼板裂缝问题。本次共对8个项目的楼板裂缝问题进行抽查,发现有多个项目存在楼板裂缝、渗水等问题。
  6、施工内业资料不齐全。部分项目未提供桩基子分部验收记录便已进入下一道施工工序。未提供原材料合格证或复检报告或合格证与现实不符等便已使用。
  7、个别工程项目没有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或方案进行施工,涉及结构安全的设计变更没有经过审图机构审核。
  8、钢筋、水泥、沙等原材及钢筋接头抽查情况。对32个项目原材料进行抽查,其中钢筋原材20组、水泥4组、建筑用砂4组、机械连接3组、钢筋焊接连接6组,结果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三)合同备案及履约评价工作情况:
  本次共对41个在建项目进行现场采集和宣传,对其余项目进行电话宣贯。6月8日开始陆续对各个在建项目负责人进行电话通知本次工作,并多次督促有关施工企业进行合同备案及履约评价。截止6月30日,合同备案应做90家,其中有五家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实做85家。履约评价应做90家,通过85家。
  (四)安全文明施工情况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上存在的问题。部分模板支撑安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单位未能有效进行检查,导致模板支撑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如个别模板支撑搭设随意,梁板支撑混搭,扣件受力,主梁下方未设顶托;未连续设置水平和纵向剪刀撑等。
  2、脚手架工程上存在的问题。部分连墙件、横杆未按规定设置,脚手架基础未硬化,外架立杆悬空,连墙点多处漏设,拆除后未进行补设。
  3、施工临电上存在的问题。部分工地未严格遵循三级配电制,电箱电线连接混乱甚至错误,如个别项目施工临电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线随意拖地,现场无末级箱。
  4、建筑起重机械上存在的问题。部分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螺栓松动、附墙件非原厂而未进行专家论证。如个别项目塔吊使用非原产附墙件而未提供专家论证计算书,塔身连接螺栓多处松动严重,主卷扬钢丝绳排绳紊乱。
  5、文明施工上存在的问题。部分建设工地对文明施工不重视,道路未硬化,材料随意堆放,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
  三、处理意见(一)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发出责令整改或停工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对部分项目责任负责人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记分。
  (二)对未按时进行合同备案的五家施工企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三)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以下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项目负责人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行建设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对上述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强巡查频次。继续深化模板、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安全、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综合整治力度,特别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工程要加强巡查频次,提高执法力度,对查到责任主体整改不力、重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立即立案处理。通过增加违法成本的手段,杜绝同类问题多次发生,以全面提高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8月28日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标题:关于2015年第一次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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