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关于三福龙景二期规划条件核实公示
福清市高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三福龙景二期项目,位于龙山街道南宅村,该项目现已建设竣工。经现场勘测,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基本符合规划要求。依据福清市晨星房产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现场测绘成果,该项目的配套设施产权面积如下:物业管理用房294.05平方米、电视交换间39.81平方米、电信间43.27平方米、高压室74.1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5.83平方米,个别细小误差可放在整区平衡。该期原审批总平面地面停车位39个,由于总平面调整,本期实际地面停车位为19个,其它20个地面停车位调整到三期,本期地下停车位不变。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按现状予以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关系人知悉该行政许可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我局将该事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福州晚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我局建设审查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5169395,地址:福清市元洪路规划建设大楼四层。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2月11日
来源: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作者: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原标题: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清市高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福龙景二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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