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街福政大道—福玉路段道路工程已获批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清河街(福政大道-福玉路)道路工程要求立项的函》(融城投〔2015〕51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FQGZ2015B1912MS)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位于石竹街道高仑村、龙塘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征地面积5.991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西起福政大道现状水泥路,东至福玉路与已建段清河街衔接,道路全长377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行车道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37.8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649.43万元,其他费用243.74万元,基本预备费44.6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1月25日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标题:清河街(福政大道—福玉路)道路工程项目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