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府豪庭架空层停车位全部用做公共停车位
融规公示〔2015〕128号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瑞府豪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福清市新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瑞府豪庭位于福清市龙山街道瑞亭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13年2月18日审批通过,现该公司申请对项目整区规划条件核实。
现拟在2012年8月29日我局审批的总平面布局图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1、根据业主调整申请,结合清锦路和瑞亭街的标高及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将原审批架空层认定为地下室,原东侧小区车行入口作为地下室次入口,北侧入口作为小区主入口。
2、原总建筑面积37744.6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511 m2,商业建筑面积1676.5 m2),现总建筑面积38285.20 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8510.64 m2,商业建筑面积1627.17 m2)。
3、3#、4#、5#楼由原审批的5F调整为4F.
4、原架空层停车位(除原计容车位外)全部作为公共停车位。原审批总户数163户,机动车停车位163辆(其中地面机动车停车位12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51辆),现状调整为:总户数169户,非机动车停车位271辆,机动车停车位177个(含12个计容车位,其中3个为微型计容车位),其中业主共同所有公共停车位51辆(地面9辆,地下一层39辆、地下二层3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在福州晚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相关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事宜手续。
我局编研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86078902,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大楼四楼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11月13日
来源: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作者: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原标题:关于瑞府豪庭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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