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福州质量工作考核A级,驰名商标9件
本报讯近日,福州市质量强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2014年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公告》,我市被评定为A级,这是福州市首次对各县(市)区级政府开展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福州市从2014年开始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以推动当地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提升。考核主要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工程,强化质量管理和服务,加快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政策与时俱进,标准水平成绩显着,品牌产品硕果累累,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改善。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家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38项、行业标准50项、地方标准13项,产品标准覆盖率达99.72%;全市建有国家级农业标准示范区项目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4个、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9个;全市共有“中国名牌产品”4项、“中国驰名商标”9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个、“福建名牌产品”59项、“福建省着名商标”66个、“福州市产品质量奖”15项、18家(次)企业获评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捷联公司荣获首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亚通公司荣获首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恒杰塑业、中能电气获得第二届“福州市政府质量奖”;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在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国家、省级要求水平。近3年来,我市主要工业产品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1%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100%.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谢雄 通讯员 程丽云 原标题: 我市获评福州市质量工作考核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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