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度美丽乡村 建设通知
融宜居指办〔2016〕7号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度美丽乡村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导部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的通知》(闽家居指办〔2016〕4号)和《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融委办〔2016〕7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共有48个美丽村庄建设和一个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任务,其中省级示范村2个,省市级重点整治村17个,一般整治村29个。现就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近期需要开展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2016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已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各镇(街)要按照“渠道不改、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负、形成全力”的原则,完善项目建设机制,成立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将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以及报表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送市镇村建设指导站。
二、完善规划设计、明确项目清单。要按照“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在村落保全前提下,围绕“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五项重点任务,结合本村实际,按照田园风光型、传统特色型、乡村旅游性、环境整洁型、改善提升型和新村建设型等六种类型进行分类,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要求4月1日前确定设计单位名单,4月10日前完成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并在4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要求盖村和所在乡镇政府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电子档报送市镇村建设指导站,电子邮件发送至:fqszcjszdz@163.com。
三、明确整治方案、合理安排进度。整治方案要求明确村庄今年需要整治“整什么”、“怎么整”、“整到什么程度”、“谁负责整”等具体问题;进度计划应逐月进行分解,原则上5月底应完成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房前屋后杂物清理,以及村域范围内重要区域、主要通道周边以及房前屋后废弃的畜禽舍圈、简易搭盖和违章搭盖的拆除,即“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等工作;7月底示范村进度达到60%以上,重点整治村进度过半;11月底示范村基本完成建设,重点整治村进度达到90%以上;12月份组织全面验收。
四、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月报制度。根据《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导部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村庄名单的通知》(闽家居指办〔2016〕4号)要求,各镇(街)要指定专人,按月上报“千村整治”进度,并从4月份开始,每月23日前,将我市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报送市宜居办和市镇村建设指导站,电子邮件发送至:fqszcjszdz@163.com(附件2-4发这里)和fqyjhjjs@163.com(附件5发这里)。
附件1: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名单
附件2: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联系人名单
附件3:2016年“美丽乡村”领导小组(范本)
附件4: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方案(范本)上传至群
附件5:2016年宜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送表
(附件已上传至福清市宜居办qq群:110500567,可自行下载电子档)
福清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3月22日
来源:福清市美丽乡村建设 作者:福清市美丽乡村建设原标题: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度美丽乡村 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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