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溪一20.6亩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
融规公示〔2016〕25号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清市渔溪镇酒店项目规划调整的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福清市城乡规划局于2016年2月26日在局会议室主持召开福清市渔溪镇酒店项目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市规划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局、投促局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省市三位专家(陈友荣、蒋以凌、刘军华)参加会议,与会部门和专家听取了福清市渔溪镇酒店项目规划调整(将郎官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北侧约20.6亩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的汇报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审。与会专家认为上述项目用地的调整依据充分,科学合理,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相关调整,会议形成如下意见:
1、进一步补充论述该项目调整的必要性分析,包括渔溪镇对酒店业的发展需求分析及酒店镇区形象塑造等方面的论述;
2、进一步补充可行性的分析,建议补充国土规划可行性相关内容、补充总平面设计;
3、提出项目建设在协调现状村庄道路方面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及调整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规划调整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我局将该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福州晚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福清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相关图纸公布在规划局网站http://www.fqghj.gov.cn)。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用地规划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86078902、85156760;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大楼四层。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16日
详细连接:http://www.fqghj.gov.cn/show.aspx?tid=75&nid=658
来源:福清规划局 作者:福清规划局原标题:关于福清市渔溪镇酒店项目规划调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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