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批18个环境安全隐患企业 福清被点名
福建省环保厅近期对部分环境风险企业进行抽查,发现18家企业存在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关设区市环保局责令企业整改。其中包括5家福州地区的企业。抽查发现,福清市融城幸福硫酸铜厂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硫酸铜输送管道未设置防护沟,若管道破损硫酸铜溶液可能进入雨水沟外排;厂区雨水外排口无事故废水截流缓冲设施,事故废水可通过雨水口外排。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华冠针纺织品有限公司、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及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都未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且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同时存在雨水外排口无事故废水截流缓冲设施、导热油罐无围堰的问题。其中,福清洪良染织科技有限公司与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的装置区事故废水无法收集进入应急池;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未按预案要求建设环境应急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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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福建省环保厅对外通报今年第二批18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厦门市集美区一企业“榜上有名”。
据介绍,为防范环境风险,省环保厅近期组织对部分环境风险企业进行了抽查,发现福建省大田县镇石矿业有限公司、福清市融城幸福硫酸铜厂、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泉州万华世旺超纤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存在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省决定在全省通报,同时强调被通报企业须在今年8月31日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来源:印象福清 原标题:福建通报第二批18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福清企业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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