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小区道路拟实施电力、通信的管道工程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核电小区道路工程电力分项立项的函》(融城投 〔 2016 〕 22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由于核电小区道路工程原设计不含电力、通信内容,为完善道路配套,你公司拟实施核电小区道路的电力、通信管道工程。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 2015 〕 1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龙江街道观音埔村。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核电小区道路范围内的电力管道进行建设,在道路北侧布置12Φ150电力排管+2Φ50电力通信管,电力管材选用HFB管,电力工程实施路段总长度513.17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91.33万元(其中工程费234.26万元,其他费48.58万元,基本预备费8.4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请据此批文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22日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原标题:关于核电小区道路工程电力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