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年方案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住建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为总体要求,通过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构建起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与隐患排查整治体系,预防、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排查整治时间与范围
(一)整治的范围: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整治的重点:
1、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管控体系建设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企业及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监控及定期自查自纠情况,履行工程管理职责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3、深基坑、高边坡、外脚手架、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高大模板、现浇支架、隧道开挖和爆破施工等重大危险源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施工现场“三保”、“四口”、“五临边”、施工用电、现场防火管理,进行隐患排查整治。
4、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对建设工程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施工,“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的从业活动进行行政处罚。
5、“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专项整治:危大工程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核和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方案实施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6、施工现场防御暴雨、台风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明确专项整治目标、内容和措施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
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对所有在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展开拉网式排查。各建工地要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查找存在问题,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在建工地进行全面的专业检查,重点对重大危险源逐一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或者责令停工通知单。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组织整改并及时向我局反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我局将重点对照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集中整治整改,并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荣誉、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做到逐项销号。
(四)总结深化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我局将对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全面进行验收,对安全隐患严重的项目和企业进行“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项目落实整改后的安全生产条件逐一复查,巩固劳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领导。我局将以“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重视本次攻坚战,把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打非治违”、标准化提升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我局成立福清市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建设口党委书记、住建局副局长陈祖平担任组长,市住建局副局长林爱光担任副组长,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陈良瑞、市住建局质监站站长严良辉、市住建局安监站站长林文景、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全监察站。精心组织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查缺补漏,集中整治整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取得实效。
各施工企业作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制定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整治;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治结果每月上报我局安全监察站备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我局将对易发多发事故的企业、项目、重要时段、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组织力量集中排查整治。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措施,对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或企业一律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改停工的停工,该停工的停工,该停业的停业,该降低资质的降低资质,该拆除的拆除,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深化宣传教育。我局已开设微信专栏,定期对重大隐患予以集中曝光。我局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隐患排查整治攻坚年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在全社会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工作格局。要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鼓励支持有奖举报,畅通举报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四)加强诚信约束。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与“黑名单”制度。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重大隐患整治的,纳入黑名单重点管理,并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五)强化应急调度。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推广应急队伍、装备建设与物资储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福清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20日
来源: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标题: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年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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