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10-16 05:06:29

福清规划区内哪些私有住宅可申请危房改造

  01 两种分类: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以及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城市规划区内的不同地段和区位,划分为一类区、二类区。
  02 三种方式
  修缮加固: 指不拆除原建筑,不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增加建筑和占地面积及层数;
  零星改造: 指除原建筑物,按规定要求重新建设;
  成片改造: 鼓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私有房结合周边地块进行统筹规划,实施成片改造。
  规划区划定及改造方式
  1一类区:
  明确拟统一规划改造范围及重点建设区域,
  城市规划“五线”(即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限——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限——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蓝线、道路的用地边界线——道路红线),
  城市主干道两侧退距50 米以内、次干道退距20 米以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退距50 米以内、省道退距15 米以内、县道退距10 米以内;
  主要河道、溪流蓝线两侧退距25 米以内、其他溪流蓝线两侧退距9 米以内。
  一类区内一律不予批准任何私有住宅零星改造项目,解决私有危房问题主要采取修缮加固方式。
  2二类区:
  一类区以外、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内为二类区,二类区的危房改造可采取修缮加固 方式,也可采取零星改造 方式。
  具体分区范围由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在福清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fqghj.gov.cn)公布。已明确拟实施统一规划改造区域范围如有变动,应及时予以公布。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申请改造的房屋应具有合法产权(包括土地权证、房产证),并按照《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被鉴定为C 级(局部危房)或D 级(整栋私有危房)。其中,经镇街认定为土木石结构的房屋可直接申请危房改造。
  (二)签订承诺书。所有申请人必须在城市规划区内镇街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初审时当场签订承诺书,否则不予批准申请。
  具体承诺以下内容:
  1.所有申请材料皆如实填报,若因不如实填报、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造成改造资格被取消,或骗取获得改造资格并已着手改造而被停止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2.严格按照审批和规划标准进行改造,不得擅自超出标准建设,否则整体建筑按违法建设予以拆除;
  3.建成后若遇重大项目征迁或片区改造,应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征迁或改造方案配合征迁、改造;
  4.建设时间控制在6 个月以内(自获得《修缮意见函》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起算),逾期将愿意接受停工处置。房屋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5年内不得转让。
  以下情形不得列入危房零星改造对象
  1.已依申请批准另有其他房屋,或异地有违建房屋的;
  2.为骗取改造审批资格而进行人为破坏造成危房的;
  3.存在权属纠纷的;
  4.该危房含有违法建筑且违法部分尚未拆除的;
  5.房屋为自提出申请之日前5 年内通过交易所得的。
  其他强调意见
  经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私有危房改造,由镇街统一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相关行政许可。
  改造户若对原有房屋进行修缮加固的,
  由镇街收集危房修缮方案,报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领导小组组织市规划局、住建局对修缮方案进行审查,其中市规划局负责审查建筑立面改造内容、住建局负责审查房屋修缮内容。经审查通过后,领导小组出具批文,镇街持经审查方案、审查意见、批文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修缮意见函。
  改造户若对原有房屋进行零星改造的,
  由房屋所有人向镇街报件,镇街统一报房屋登记部门进行产权注销后申请原地改造,并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城乡个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层数3 层以上(不含3 层)、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以上(不含300 平方米)的建筑应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房屋建成后,由镇街统一向市规划部门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在取得城乡规划部门办理的《城乡个人住宅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和住建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超过3 层或者超过300 平方米的宅)后,方可向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否则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林文捷原标题:城市规划区内哪些私有住宅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进来看看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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