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实验小学录播教室 招标公告及须知
福清市实验小学录播教室辅助设备材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一、工程名称:福清市实验小学录播教室辅助设备材料装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清市实验小学校内。
三、工程内容:橡胶卷材料地面、装饰板墙面,天棚吊顶,隔音门,实木门、录播室、指示灯、小电器、配电箱等。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使用材料以施工图纸和预算审核报告书为淮。
六、合同价款:按预算审核价191677元下浮10%作为发包价即172510元。
七、报名时间:2016年6月 28 日至 2016年 7 月 4 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到实验小学总务处报名。
八、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经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等级的福建省内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备注:中标候选人原件备查)
九、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交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开标时间及评标方法: 2016年7 月6日,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十一、评标地点:福清市实验小学办公楼三层多媒体教室。
十二、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5213989 手机:13599377676
教育局监督电话:8521046386002299
福清市实验小学
2016年6月28日
福清市实验小学
拆除文体中心(旧办公楼)招标须知
一、工程名称:福清市实验小学文体中心(旧办公楼)拆除工程
二、建设单位:福清市实验小学
三、建设地点:福清市实验小学校园内
四、招标方式:有底价竞标方式
五、招标项目:拆除文体中心(旧办公楼)(包括基础及基础梁)
六、招标人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爆破与拆除专业资质(含三级)的拆除施工企业。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以便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要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每个投标申请人需提交1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汇到实验小学的账户,福清市实验小学的银行账户为:福清市工商银行,账号:1402040109008901660。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后五天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工期要求:拆除工期20日历天(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
九、质量要求:文体中心(旧办公楼)工程全部拆除完毕,拆除旧废料归中标方所有,且所有拆除后的建筑渣土垃圾全部清运出场,经建设单位基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
十、勘察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负。
十一、投标报价:竞标价为8000元人民币,以最高价中标,低于最底控制价按废标处理。脚手架、机械费、税费、管理费、劳保费等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务费用。
十二、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控制价起标,以最高价中标。
十三、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单位签订拆除教学楼工程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四、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招标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五、付款方式:工程拆除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招标人从投标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价后,将余款以转账形式返还给中标单位。
十六、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上午10:00,投标人必须派代表准时参加。
十七、开标地点:福清市实验小学三层多媒体教室
十八、施工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施工前要事先安装好全楼层安全防护网,施工中要经常喷水防尘,防止钢筋水泥块、石块等杂物砸落以及尘土飞扬,切实保证不影响周边群众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人身安全或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全责经济赔偿并作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福清市实验小学
2016年6月28日
来源:福建教育网 原标题:福清市实验小学录播教室辅助设备材料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