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10-16 04:48:53

在福清买房的朋友,今年你的孩子也将入学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融政综〔2016〕111号)文件精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解读,作出以下配套政策:去库存期间,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农民和农民工,在福清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及二手房的不列入照顾范畴),并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按户籍划片招生。未办理户籍迁移,在划片学校有学位余额的情况下,给予安排就学,超出划片学校招生计划部分,参与城区电脑随机派位。以上人员请于7月8日前持户口簿或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至初招办办理审核。
  详见:http://news.fqlook.cn/gnds/2016-06-21/169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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