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工程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闽昇招045号开标时间:2016-08-3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融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昇招045号
福建省融旗工业厂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龙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融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融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和溪下村(福政大道西侧),市规划部门划定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楼)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含清单、控制价)人民币200元。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融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五楼;邮编:350300;
联系电话:17759070919;联系人:马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190070;联系人:苏工。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原标题: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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