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瓜君 发表于 2018-10-16 04:14:56

福清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配套项目工程

  招标编号:福顺恒招字第A-48号
  开标时间:2016-09-14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配套项目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1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人民法院(项目业主)、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建业主),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4000万元,其余资金从法院诉讼费及罚没款的返还款中列支,招标人为福清市人民法院(项目业主)、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建业主),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二次装修(总面积:22560平方米)、室外绿化工程及传达室等零星土建配套工程,预算经福清市财政局核定;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配套项目工程,综合大楼二次装修总面积:22560平方米,大门门厅玻璃幕墙工程、传达室、配套的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电气、消防、室外管网工程及绿化景观等公建设施。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30607076元,具体以福清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等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6号文件规定: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 2016年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38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闽建筑33号规定交存福建省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5楼,
  邮编:350300电子邮件:/
  电话:0591-85153786
  联系人: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fjshzx@vip.sina.com
  电话:0591-87850812,传真:0591-83768485
  联系人:刘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原标题:福清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大楼配套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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