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警方开展出租屋清查整治百日会战!
小伙伴们,福清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枪爆物品、流动人口、 出租屋清查整治百日会战!会战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万元。举报电话:110!如果有相关线索,请小伙伴们赶紧拨打110举报。福清警方开展枪爆物品、流动人口、出租屋清查整治百日会战
为进一步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安定稳定,针对群众广泛关切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问题,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福清警方从9月底起在全市部署开展枪爆物品、流动人口、出租屋清查整治百日会战,时间持续至12月31日。会战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据悉,本次会战行动,福清警方采取统一清查、突击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娱乐服务场所及其他重点复杂区域和部位集中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坚决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全市枪爆刀问题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废旧厂房等治安复杂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坚决“除枪患、斩刀祸”。同时,将适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清查行动,全面摸排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此外,警方还对易滋生涉枪涉爆涉刀违法信息的互联网站以及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网上空间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目前,全市各地已广泛张贴《关于全力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在此,福清警方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合力打击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广大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枪涉爆及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查证属实的,警方将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2000元至20000元不等奖励。奖励。
福清市公安局
2016年9月23日
关于全力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查处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枪支弹药和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炸物品以及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仿真枪、弩等危险物品。
二、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严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走私枪支弹药;严禁盗窃、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
三、严禁邮寄或者在邮寄、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五、凡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投案自首并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六、凡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未按规定报告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公民发现遗弃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者可疑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七、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弩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凡举报有功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各地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公安局
2016年9月23日
欢迎广大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枪涉爆及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查证属实的,警方将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2000元至20000元不等奖励。
来源:福清公安 原标题:#要闻发布#福清警方开展枪爆物品、流动人口、 出租屋清查整治百日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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