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大北溪西侧拓宽改造工程阳下供销社段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你单位2017年3月28日文悉。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阳下街道油楼村9317平方米(合13.9755亩)土地(经福清市人民政府(融政土〔2013〕268号、融政土〔2013〕269号)同意收回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大北溪西侧拓宽改造工程阳下供销社段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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