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一期填方工程(施工)
看福清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第136号开标时间:2016-11-2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6】第13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一期填方工程(施工)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6】194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城头镇东皋溪西侧养殖区域;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填方量7552460.1方;填方标高6.35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元洪国际食品园一期填方工程,场地平整、填方区整平及边坡修整、填方区施工排水等;具体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261617218元;综合填沙单价为34.64元/方(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费、劳保费、取运沙各种费用、疏通临时航道、临时便道、码头的租金、堆场的租金、外海养殖赔偿、办理审批所需的费用和各种税费等工程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第一期约800亩,工期为80日历天;第二期约1500亩,工期为15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实际指定地块填方量为准,填方工期按10亩/天按实计算);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6号文件规定: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至少一项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填方量100万方及以上的土石方项目。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35号文、闽建办筑13文的规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2、根据闽建建42号及闽建办建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 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16年11月23日10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元洪投资区,邮编:/电子邮件:/
电话:15959033806,传真:/联系人: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梅峰路5号梅亭中华技校沿街综合楼八层西侧,邮编:353001
电子邮件:/;电话:0591-26571512,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江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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