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10-16 03:33:50

福清市环石竹湖景观带路灯变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清市环石竹湖景观带路灯变工程
  开标时间:2016-12-08
  所属行业:电力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大正招(2016)第03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环石竹湖景观带路灯变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134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墩头村、下施村、玉埔村、东风村,石竹街道真丰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福清市环石竹湖景观带路灯变工程,现申请新装2台50kVA变压器作为路灯照明用,总容量100kVA.由110kV镜洋变10kV玉东963线东林分线37#杆至至新楚的1#、2#路灯箱变低压出线开关。福清市财政核定的招标控制价为1960916元;K=12%,发包价为:172943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福清市环石竹湖景观带路灯变工程.本工程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真丰村,现申请新装2台50kVA变压器作为路灯照明用,总容量100kVA.进线采用架空电缆混合敷设方式,内容:路灯箱式变压器、高压电缆分支箱、架空线路及混凝土电杆组立、电缆管沟、电缆保护管、工井、明管及明管支架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60916元;
  2.5.工期要求: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
  3.1.2必须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电力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电力工程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5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6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2.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视同满足资质要求,但应符合《关于工程承发包与建筑业企业新资质管理规定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5号)的相关规定);
  3.2.2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资质;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3.2.3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备注:依据闽建筑函6号文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5其他资格要求:
  3.2.5.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2.5.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5.3投标人不存在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闽价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1-8523910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5楼
  电话:0591-85153783,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0591-86293573
  电话:0591-86293573,传真:0591-87430748
  联系人:黄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原标题:福清市环石竹湖景观带路灯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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